--高适
汉家烟尘在东北,汉将辞家破残贼。
男儿本自重横行,天子非常赐颜色。
摐金伐鼓下榆关,旌旆逶迤碣石间。
校尉羽书飞瀚海,单于猎火照狼山。
山川萧条极边土,胡骑凭陵杂风雨。
战士军前半死生,美人帐下犹歌舞!
大漠穷秋塞草腓,孤城落日斗兵稀。
身当恩遇常轻敌,力尽关山未解围。
铁衣远戍辛勤久,玉箸应啼别离后。
少妇城南欲断肠,征人蓟北空回首。
边庭飘飖那可度,绝域苍茫无所有!
杀气三时作阵云,寒声一夜传刁斗。
相看白刃血纷纷,死节从来岂顾勋?
君不见沙场征战苦,至今犹忆李将军!
【赏析】
狼烟四起,鼓声震天,寒风萧瑟,战云密布。沙场上的喧嚣声、拼杀声、兵器交接声不绝于耳,原本黄色的沙土已变成了深褐色,广袤的土地上尸横遍野,满目疮痍。
这一切是怎么开始的?——八年前的初夏,契丹族可突干杀死国王李召固,并胁迫奚族叛唐降突厥,至此唐朝与契丹、奚族的战争拉开了序幕。
久战必乏。也许一开始将士们还抱着满腔热血,文人墨客还怀揣了理想纷纷弃笔从戎,打了胜仗举国欢庆,吃了败仗战意更强——但是八年的时光,足够千百家庭感受到离别之苦,亡人之痛;足够万千将士产生麻木疲乏之感;足够一些文人从狂热中清醒,放低视线回到民间疾苦中,发出强烈的嘲讽和质疑。
高适便是其中一员。他字达夫,一字仲武,是唐代著名的边塞诗人。他笔力雄健,气势奔放,盛唐时期所特有的奋发进取、蓬勃向上的精神在他的诗作中很好地体现出来。他少年时贫困,却有游侠之风,一心希望能够建功立业。看他字“仲武”便知,当年弃笔从戎的书生中肯定有他一份。然而在开元二十六年(公元738年),战争开始的第八个年头的时候,这个热衷功名的年少书生终于变成了军队的冷面判官,对着天子皇城发出了他此生最响亮的声音。
《燕歌行》据传是曹丕所创,属于《相和歌》中的《平调曲》,曹丕的两首《燕歌行》写的都是女子秋思,因而后人也大都学他作闺怨诗。将《燕歌行》赋予边塞题材的第一人便是高适,他独辟蹊径,用旧题写新事,给乐府题材注入了新的活力。
另外需要指出的,是关于诗首的小序:“开元二十六年,客有从御史大夫张公出塞而还者,作《燕歌行》以示适。而感征戍之事,因而和焉。”其中张公指的是幽州节度使张守珪,曾拜辅国大将军、右羽林大将军,兼御史大夫。开元二十四年(公元736年),张守珪派安禄山讨奚、契丹,结果“禄山恃勇轻进,为虏所败”。二十六年(公元738年),幽州将赵堪、白真陀罗矫张守珪之命,逼迫乌知义再次出兵讨奚、契丹,结果先胜后败。“守珪隐其状,而妄奏克获之功。”高适对相隔两年的两连败感叹颇多,心下激愤,因写此篇。他一面是谴责在皇帝鼓励下骄傲轻敌的将领的荒谬失职,造成战争失败,使广大兵士受到极大的痛苦和牺牲;另一面却是同情广大兵士,讽刺和愤恨不恤兵士的将军。
这首歌行一共十四句,分为四大块,分别描写了出师、开战、望归与殉国。完整得似乎放映了一场跨越时空的剧目,从鲜衣怒马到折戟沉沙,从翘首望归到黯然伤逝,短短十四句,浓缩的是一国百姓的心酸血泪。
东北方战事骤起,全国青年男儿征召入军,去往遥远的未知地追击残寇。临行前,点将台上,天子给予不同寻常的娇宠,年轻的将领满面荣光,不掩得色。昔日樊哙在吕后面前豪言“臣愿得十万众,横行匈奴中”时,季布便斥责他欺君当斩,可见“横行”便是恃勇
轻敌的代称,“男儿本自重横行”本身便已含贬义。唐汝询对此二句的评论是:“言烟尘在东北,原非犯我内地,汉将所破特余寇耳。盖此辈本重横行,天子乃厚加礼貌,能不生边衅乎?”也说明此理。既有娇宠将领的天子,又有得宠而骄的将领,轻敌铩羽的结局也全然不出人意料了。旌旗大展如乌云盖天,鼓角齐鸣似雷声滚滚,一路声势浩大地逶迤而至。可笑的是残寇如狼似虎,百万雄师却伤亡惨重,羽书飞驰,猎火照夜,鲸吞蚁噬,兵力不支。最后:“看明王宵猎,骑火一川明,笳鼓悲鸣,遣人惊!”
军队行到无险可凭的开阔之地,胡军铁骑如暴雨狂袭,汉军奋起反击,顿时天昏地暗不辨死生,而此时,将领们却在安全的后方丝竹声声美女如云。喊杀声与琵琶语,生死肉搏与广袖细腰,暖帐中软玉温香,沙场上金戈铁马,强烈地对比出了将领与士兵的不同处境,亦揭露了其中尖锐的矛盾。大漠衰草,落日孤城,残兵败将收紧了战阵,背靠背地僵持着,空气一片凝滞。这时候的将领们终于意识到自己轻敌,可大势已去。
城南少妇倚门翘首,但那“边庭飘摇那可度”?蓟北征人颓然低头,毕竟“绝域苍茫更何有”!她看着天气又冷了,手上的棉衣却不知该为谁添。她那咿呀学语的孩童睁着澄澈的眼眸问她要“爹爹”,她低下身去轻轻地抱、温柔地哄,眼泪却悄无声息地滑碎成一地晶莹。此去经年,相失万里,再见已无期。白日里是“杀气三时作阵云”,夜间唯有“寒声一夜传刁斗”,那骄奢的将领们,可心下有愧?
最终的最终,他们“相看白刃血纷纷,死节从来岂顾勋”。可悲又可叹的战士们,为着最朴实的信念,迸发出莫大的勇敢。相比之下那些将领,还有何颜面炫耀自己的“累累战功”。
从古至今所有的战士只有一个天职,便是服从命令听指挥。当你成为一名战士的时候,你就已经抛开了一切思考,你的人生观价值观甚至你的曾经你的感情都不重要了,你就是一台战争机器,所需要的就是挥刀向前冲,没有恐惧不忍,也没有嗜血和狂热,只有对命令毫无条件没有评判的服从。
但是一个军队最强大的地方在于军魂,而将领则是形成军魂的关键所在。将领的人格魅力影响着整个军队的气质。儒将、智将、仁将、勇将、鬼将或者铁将,每种都各有特色。将领是士兵们的第二个父母,他们主宰着士兵的生死前途,他们是军队中的帝王,掌管着铁柱铜台之下的一方王国。
那些士兵们,却不曾预料到这样的未来。他们也许只是为了响应天子的激昂陈词,为了十年寒窗后心中憋闷的文人豪气,为了不空归夜月魂,便将自己的青春热血洒在了这片不属于自己的土地上。可怜这满腔热血最终只是零落成泥,不留一点儿痕迹,反成他人笑柄,这生命流逝化成了数字,变成了耻辱,被人印在身上时刻想被抹杀,竟然没了最后的尊严,没了存在的意义。
士兵们舍生忘死为的不是金钱权力,也不是骄奢淫逸,为的是国家大义,为的是保护家乡或者仅仅是苟活。他们染满鲜血的手曾经也放飞过受伤的白鸽,战场的上空,盘旋的乌鸦低声哀鸣,白雾升腾,仿若逝者洁白的灵魂在游走,发出哀切的啜泣和呼唤。这可是想起了家中年迈的父母无人养,稚嫩的孩童无人教,新婚妻子无缘见?那千里之外的村落里,他所挂念的亲人是否听到了这生命轰然坍塌的巨响,是否莫名地感受到诀别而黯然泪下?大国扬威之下,有多少小家的白骨堆砌。
人生一世,有的人想死在床上,有的人想死在战场上,有的人则不在乎死在哪里,只想死在心所极处、目所穷处、山之绝顶、沧海尽头,而最好的,莫过于为自己值得的活过,并死得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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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高适《燕歌行》古诗赏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