菩萨坟并序
菩萨坟者,亦曰公主坟,辽圣宗第十女墓也。小字菩萨,未嫁而死。《辽史》无传。北方海棠少,此地始生之。自是海棠之盛,逾于江国,土人囚以海棠谥主云。坟在西山无相寺。
菩萨葬龙沙,魂归玉帝家。
余春照天地,私谥亦高华。
大脚鸾文靿,明妆豹尾车。
南朝人未识,拜杀断肠花。
【作者】
*龚自珍(1792-1841),一名巩祚,字璱人,号定庵,又号羽琌山民,浙江仁和(今杭州市)人。道光九年(1829)进士。历官内阁中书、宗人府主事、礼部主事、主客司主事等职。年四十八辞官南归。五十岁卒于丹阳云阳书院。少有才略,博学多闻,精通经史地理,兼工诗词。由于处于清末动乱之际,力图改革,其诗多含政治内容。议论纵横,词采瑰丽,堪称近代开风气的思想家与文学家。有《龚自珍全集》。其中《己亥杂诗》三百五十首,最为人称道。
【赏析】
本诗是作者在道光七年丁亥(1827)三十六岁时作。这是写辽公主菩萨坟的诗。《序》称公主是辽圣宗第十女,《辽史》无传。按《辽史》卷六十五《公主表》,辽圣宗十四女,十四女中亦无菩萨,《序》称“菩萨”是小字,查《公主表》,圣宗第十女名十哥,下嫁奚王萧高久,亦非菩萨,是菩萨亦不见于《公主表》,菩萨坟在西山无相寺。序中说得之传闻。
首联:“菩萨葬龙沙,魂归玉帝家。”“龙沙”,泛指边塞地区。按辽圣宗统和四年(986)正月,“讨女真,所获生品十余万,马二十余万及诸物”(《辽史》卷十一《圣宗记》)。说明圣宗时,辽已与北方女真族发生战争。在对宗时,西山一带已成为边塞,所以称为龙沙。作者赞美菩萨“魂归玉帝家”,即生前是帝王家的公主,死后升入天宫,到了玉帝的家里。次联写出作者写这首诗的动机,即听那里的人传说,菩萨死后,葬在西山无相寺,那里始生海棠,盛极一时,胜过江南。那里的人当认为是公主的光辉借海棠花的色彩照耀天地,因称菩萨为海棠公主。这是民间的私下称号,所以说“私谥”。用海棠来称公主,海棠花的光彩照耀天地所以称为“高华”。这样赞美公主,是根据那里人的传说来的。作者这样赞美公主,不光是用那里人的传说,还有他的用意。
三联:“大脚鸾文靿,明妆豹尾车。”作者赞美辽国妇女不缠足,所以公主也是大脚,穿着有鸾鸟纹的筒靴。本指靴筒,这里指有筒的靴。公主出外时,是明妆,妆饰鲜明,坐着有豹尾装饰的车子。这就显出跟当时汉族的妇女不同了。汉族妇女那时缠足,穿三寸金莲的小鞋,出外坐有帽遮蔽的车子。作者赞美公主的大脚,穿筒靴,正含有反对汉族妇女缠足的意思。作者写《病梅馆记》反对把梅花残害。那他的赞美大脚,则含有反对汉族迫使妇女缠足的意思,比他反对残害梅花的感情当更为深切。他赞美公主穿筒靴,坐豹尾车,显出跟男儿具有相类的美姿。这里含有批评汉族让妇女坐着有帏蔽的车,不敢见生人,恹恹无生气的意思。显出作者具有冲破世俗的谬见和陋俗的见解。
末联:“南朝人未识,拜杀肠断花。”“肠断花”为秋海棠的别名,见《广群芳谱·花谱·秋海棠》,即指《序》里讲的“海棠”,为当地人所称道。“南朝人”指宋人,即汉族人。西山一带是汉族人聚居处。汉族人不识公主的大脚和英姿而不去赞美,却极其赞美在那里盛开的海棠花,说成是公主的“余春照天地”,加以高华的私谥,作者认为从这里看出汉族并不真正认识公主,只是尽力赞美海棠花。“拜花”是崇拜之极的意思。
这首诗的特点,主要是作者有破除陋俗,使汉族妇女从残害她们的缠足中解放出来的思想,有反对把妇女关在有帏子的车中,使妇女能够具有与群众相见的英气。这是龚自珍的特点之一。再说作者有历史眼光。在作者游西山无相寺时,那里是京都的西郊,不是什么边塞,但作者从辽代来看,因为辽和女真族发生战争,那里当时已成为边塞,所以称那里为“龙沙”了。还有作者运用映衬手法,是虚和实的映衬。说公主的“余春照天地”,是那里人的说法,是虚的。因此那里人的私谥也是虚的。他说公主的大脚,说公主坐豹尾车,是实的。辽国的公主都是这样的。虚是那里人的想法和私谥,实是作者的看法,这又是一种对照,最后点明前一种的看法是未识公主,作者的看法才是识得公主,这又构成一种对照。在“未识”和含蓄地暗示自己的识得里,含有作者深刻的用意,值得体会。作者不仅在这首诗里赞大脚,还在《罗门望》中,有“娶妻幸得阴山种,玉颜大脚其仙乎!”赞美少数民族妇女的大脚,他更反对缠足,在《己亥杂诗》一一七首里说:“侯王宗庙求元妃,徽音岂在纤厥趾。”认为侯王选择元配,元配的美德难道就在这双小脚上吗?这更是对小脚的反对。
(周振甫)
文章标题:《菩萨坟并序》原文赏析-龚自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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