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蕖--李渔[注]

芙蕖与草本诸花,似觉稍异;然有根无树,一岁一生,其性同也。《谱》云:“产于水者曰草芙蓉,产于陆者曰旱莲。”则谓非草本不得矣。予季倚此为命者,非故效颦于茂叔,而袭成说于前人也。[1] 以芙蕖之可人,其事不一而足,请备述之。[2]

群葩当令时,只在花开之数日,前此后此,皆属过而不问之矣。[3] 芙蕖则不然,自荷钱出水之日,便为点缀绿波。[4] 及其茎叶既生,则又日高日上,日上日妍,有风既作飘飖之态,无风亦呈袅娜之姿,是我于花之未开,先享无穷逸致矣。迨至菡萏成花,娇姿欲滴,后先相继,自夏徂秋,此则在花为分内之事,在人为应得之资者也。[5] 及花之既谢,亦可告无罪于主人矣,乃复蒂下生蓬,蓬中结实,亭亭独立,犹似未开之花,与翠叶并擎,不至白露为霜,而能事不已。此皆言其可目者也。

可鼻,则有荷叶之清香,荷花之异馥,避暑而暑为之退,纳凉而凉逐之生。[6]

至其可人之口者,则莲实与藕,皆并列盘餐,而互芬齿颊者也。

只有霜中败叶,零落难堪,似成弃物矣,乃摘而藏之,又备经年裹物之用。

是芙蕖也者,无一时一刻,不适耳目之观;无一物一丝,不备家常之用者也。有五谷之实,而不有其名;兼百花之长,而各去其短。种植之利,有大于此者乎?

予四命之中,此命为最。无如酷好一生,竟不得半亩方塘为安身立命之地。仅凿斗大一池,植数茎以塞责,又时病其漏,望天乞水以救之。殆所谓不善养生而草菅其命者哉。[7]

《芙蕖》原文翻译赏析-李渔

【注释】

[注]李渔(1611—1680):号笠翁。浙江兰溪人。清代文学家,著有《闲情偶寄》《笠翁十种曲》《十二楼》等。

[1]茂叔:北宋哲学家周敦颐的字,周敦颐作有《爱莲说》。

[2]可人:适合人的心意,即称人心意。可:适合。下文“可目”“可鼻”“可人之口”意同。

[3]葩:花。当令:正当(花开的)时令。

[4]荷钱:初生的小荷叶,其状如铜钱。

[5]迨:及,等到。菡萏:即荷花。徂(cú):往,到。

[6]异馥:异乎寻常的香味。

[7]茎:根,株。塞责:对自己应负的责任敷衍了事。病其漏:以水池向地下渗水为病。殆:大概。草菅其命:待芙蕖如野草。

《芙蕖》原文翻译赏析-李渔

【赏析】

李渔在《笠翁偶集·种植部》中说:“予有四命,各司一时:以水仙、兰花为命,夏以莲为命,秋以秋海棠为命,以蜡梅为命。”每一季节,他都有爱若性命之花,其中又最爱莲,即本文中所说的“四命之中,此命为最”。自从周敦颐《爱莲说》后,莲花以其“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被赋予了君子人格。但李渔并非东施效颦,他对莲的爱有他自己的理由,大概也是这个原因,他刻意用了莲的另一个名字——芙蕖。

李渔自始至终没有把“莲”也就是“芙蕖”人格化,他竟是从实用的角度来写芙蕖,但又别有意趣,并不给人以功利主义的印象。

他爱芙蕖,是因为芙蕖自身的种种属性“可人”——称他的心意。首先,芙蕖“可目”,看上去非常美。而且其他的花只是在开花的那几天引人注意,花开前和花谢后就不再有人观赏了。芙蕖则不同,刚刚长出水面如铜钱大小时,就点缀绿波,长大长高以后,身姿娇娆,“有风既作飘飖之态,无风亦呈袅娜之姿”;花开之时,其花娇艳,而且花期很长,从夏天延续到秋天;等到花谢以后,花蒂下长出莲蓬,亭亭独立,又像未开之花。

除了“可目”之外,荷叶的清香和荷花的馥郁还“可鼻”,莲子和莲藕还“可口”,即便到了最后荷叶枯败,也可以收藏起来,用来包裹东西。

这篇文章处处从实用主义角度入手,在作者眼中,看到的不是“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的高冷的莲花,而是“无一时一刻不适耳目之观,无一物一丝不备家常之用”的芙蕖,清雅可爱又不失亲切。结尾处讲自己虽酷好一生却无力广种,只能凿一个水池种上几株,而且还要乞望雨水来使它们成活。遗憾与自责之情溢于言表,更显出他对芙蕖是真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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