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瑾
不惜千金买宝刀,貂裘换酒也堪豪。
一腔热血勤珍重,洒去犹能化碧涛。
【作者】
*秋瑾(1879-1907),字璿(xuán,同“璇”)卿,别号竞雄,又号鉴湖女侠,浙江绍兴人。1902年随丈夫进京,在新思想、新文化的影响下,立志革命。1904年赴日留学,参加光复会、同盟会,进行革命活动。两年后回国在上海创刊了《中国女报》,提倡妇女解放。后回绍兴,主持大通学堂,组织起义。事泄被捕,英勇就义。工诗词。其作多抒发革命豪情,风格慷慨激昂。后人辑有《秋瑾集》。
【赏析】
诗酒的结缘所来自远,陶潜以来以饮酒为题的诗篇不少,其中大有“醉翁之意不在酒”的托兴深远的作品。秋瑾女士的这一篇,可算是晚近的杰作。
初读此诗,读者很可能只注意到那个“豪”字,将全诗看成这样的三部曲:一是“千金买宝刀”,豪举也。二是“貂裘换酒”,亦豪举也。两句中的“不惜”和“堪豪”是互文,也就是说,不惜金钱,去购买宝刀,堪豪;不惜珍贵的貂皮衣,去换取美酒,也堪豪。三是洒热血“化碧涛”,意指革命者不惜牺牲去争取胜利,更属豪举。这两句用了一个典故。相传周代有忠臣名苌弘,死后三年,其血化作碧色。此后人们就常用碧血来形容烈士的血。看来,首句的“不惜”和次句的“豪”,还兼管第三、四句,这比一般的互文修辞,显然有所创新。
其实这首诗的味道,还并不出在那个“豪”字。试把第三、四句改成:“一腔热血莫珍重,洒去犹能化碧涛”,全诗意思不变,诗味却大失了。所以此诗最关键的是第三句“勤珍重”三字,它似乎是针对前两句的“不惜”而言的。意言金钱可以不惜,貂裘可以不惜,然而生命却不可不惜。不过诗人的用意,又和唐人《金缕衣》的“劝君莫惜金缕衣,劝君须惜少年时”大相径庭。因为这里的“珍重”即爱惜,最终转出的意思仍是“不惜”,“一腔热血勤珍重,洒去犹能化碧涛”,其所以要珍惜这一腔热血,不是为活着而珍惜,而是为革命而珍惜。也就是说,这一腔热血要洒得是地方,要能化成一股巨大的冲击力量。诗人在“不惜”之后,写出这个“勤珍重”,是诗意的跌宕和顿挫,是将拳头攥紧抽回,当其再打出去,转出又一个“不惜”时,也才更见有力。杨仲弘说绝句之法“宛转变化工夫全在第三句,若于此转变得好,则第四句如顺流之舟矣”!秋瑾此绝之妙,正在于此。而在这样一篇豪情满怀的作品中,有了“勤珍重”这样的款语叮咛或自我告诫,使抒情主人公的性格也增添了几分温润,读来沁人心脾。这也可以说是刚柔互济之妙吧。
(周啸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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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对酒》原文赏析-秋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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