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小雅·我行其野
我行其野,蔽芾其樗。昏姻之故,言就尔居。尔不我畜,复我邦家。
我行其野,言采其蓫。昏姻之故,言就尔宿。尔不我畜,言归斯复。
我行其野,言采其葍。不思旧姻,求尔新特。成不以富,亦祇以异。
【注释】
1、蔽芾(fèi):草木茂盛状。樗(chū):臭椿。
2、昏姻:即婚姻。
3、言:乃。就:相从。
4、尔不我畜:即“尔不畜我”。畜:喜爱,一解为养。
5、蓫(zhú):草名,即羊蹄菜。
6、斯:语助词。
7、葍(fú):草名,多年生蔓草,地下茎可蒸食。
8、特:配偶。
9、成:同“诚”,确实。富:借为“服”,服从。
10、祇:只,只好。异:离异。
【译文】
凄然独行郊外路,路旁臭椿叶稀疏。是因为结婚的原因,才和你同住在一起。你呀变心不爱我,返国安居我旧庐。
自己一个人走在凄凉的郊路上,步履迟迟采蓫菜。因为和你结婚了,所以才到你那里住的。你呀变心不爱我,现在我去娘家住。
自己一人走在凄凉的郊外路上,步履迟迟采恶葍。你呀全忘元配情,贪求新欢太可恶。实在并非她富有,是你的心变坏了。
【翻译】
我在郊外独行路,臭椿枝叶长满树。因为结婚成姻缘,才来和你一块住。你却无情不爱我,只好回家当弃夫。
我在郊外独行路,采棵臭蓫情难诉。因为结婚成姻缘,夜夜才和你同宿。你却无情弃逐我,只好离你回家住。
我在郊外独行路,摘株葍草心凄楚。不念旧夫太狠心,追求新配真可恶。不愿服从受摆布,只得离异上归途。
(程俊英译,略有改动)
【赏析1】
历来的说解都把《我行其野》说成是一首弃妇诗。其实相反,这应当是一首“弃夫”诗。郑振铎先生曾认为此诗是写“入赘”的事,又说“赘婿之不为人重,古今如一”(《中国俗文学史》),说颇中肯。一个男子被妇家所逐,他愤而出走,唱出了这首发泄愤懑的诗。
为什么这样讲?理由有三:首先,诗三章有“不思旧姻,求尔新特”二句。这里“不思”的主语究竟是夫还是妇?也就是说,究竟是夫弃妇,还是妇弃夫?据《尔雅·释亲》和《说文》对“姻”和“婚”的解释,这两个字有明确的分工。“姻”指婿家,而“婚”指妇家。可见“不思”者为妇,而非夫;被弃者为夫而非妇。其次,下一句“求尔新特”的“特”字,朱熹训为“匹”,后有学者指出当读如《鄘风·柏舟》“实维我特”之“特”,亦即配偶的意思。但“匹”和“特”也是有区别的。“特”的本义是公牛,引申为雄性动物,再引申为男性配偶。《诗经》中出现的“特”字,凡指称人的,都是讲的男性,可作旁证。而“匹”字则泛指配偶,不论性别。诗中用“求尔新特”不讲“求尔新匹”,正说明诗中人物要另觅的新人是男性而非女性。可见被弃者是夫而非妇。第三,我们详品诗旨,这诗也不像出自女子之口,尤其是其中“昏姻之故,言就尔居”“昏姻之故,言就尔宿”,表现出一种不得已的委屈情绪。从女嫁男娶来说,女子结婚后住到夫家,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没有发牢骚的理由,唯事情倒过来了,才有人感到一肚子的不高兴。这也说明这首诗的作者是男子。值得一提的是王安石早已看破了此中秘密,他说:“此民不安其居而适异邦,从其婚姻,而不见收恤之诗也。”(《诗义钩沉》卷十一)可惜他的解说已佚,我们无从看到进一步的阐述。
这种夫从妇居,而又被妇家驱逐的现象,是野蛮时代特有的婚姻形态——对偶婚在《诗经》中的反映。恩格斯指出,对偶婚和母权制有着血缘上的关系,这种婚姻极不稳定。在这种婚姻中,“通常是女方在家中支配一切”,那些不幸的丈夫或情人“要随时听候命令,收拾行李,准备滚蛋”(《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这就是为什么《我行其野》中的男主人公要“屈尊”从妇而居,并被毫不客气地赶出门外的原因。但是母权制必然要受到历史的挑战。在《诗经》时代,对偶婚虽有遗存,但男权绝不会甘于屈从的地位。所以诗人大声发出“昏姻之故”这样的牢骚、并在全诗的结尾对妇家人的颐指气使表示愤怒的反抗:“成不以富”——诚不能以服从为务!“亦祇以异”——那就只得离异而去了!这首诗很可能作于出走成行之际,他的一腔委曲、怨恨、不平,统统倾吐而出,算是出了一口闷气。
《小雅》中的诗,大多为贵族士大夫所作,但也有少数民歌。我们看《我行其野》比兴的使用,重章复句的结构,都显出民歌的特点。此外这首诗感情深沉,怨而不怒,而且很讲究措词的准确和变化,又可看到文人加工的痕迹。
(朱杰人)
【赏析2】
《我行其野》是一首弃妇诗。它采用第一人称写法,抒发了一个被丈夫弃逐的远嫁他国的妇女的悲愤之情。
《诗序》说:“《我行其野》,刺宣王也。”关于所刺的具体内容,《郑笺》以为是“刺其不正嫁娶之数,而有荒政,多淫昏(婚)之俗”,也就是说,这一时期是因为社会风气实在败坏才导致有很多喜新厌旧的爱情悲剧发生。而对于这一倾向,周宣王负有政治上和管理上的责任。如果我们不拘泥于“刺宣王”的字句,而只是把上述情况作为《我行其野》一诗产生的时代背景来看,那么,对于我们理解、把握《我行其野》一诗的内容,是极有帮助的。
全诗三章,每章六句。首章,写自己遭到遗弃,表明返回故国去的决心及走在途中时的内心的痛苦愤怒之情。先以“蔽芾其樗”起兴。据《毛传》等称,樗,是一种恶木。《毛诗正义》引王肃的话说:“行遇恶木,言己适人遇恶夫也。”这位妇女,在返回故国的路上,见到了长出嫩叶、枝条稀少的臭椿树,因而联想到无情无义、不愿再畜养自己的丈夫。那人不正和这道边的恶木(臭椿)一样吗?愤怒之情,写在脸上。既然此人那么可恶,那么“我”又为什么曾和他共同生活过呢?那是因为“昏姻之故”啊!“言就尔居”,并非苟合,而是合礼合法的。接着,诗意又一转,写最终男人变心,自己回故国的心意已决。“复我邦家”,一者补充说明“我行其野”的目的,二者表现了妇人被弃后并不颓丧的抗争精神。
第二章,内容与首章大体相同。先以“言采其蓫 ”起兴。蓫 ,即羊蹄菜,《毛传》认为是一种恶菜。有其十分明显的象征意义:那背信弃义、喜新厌旧的男子,不正像这眼前的野菜一样可恶吗?三、四句,重申原婚姻的合法性,以曲折之笔,深化了对无端破坏这一婚姻的男子的批判。从前的婚姻关系,如今是彻底破裂了。这位被抛弃的妇女,不能不考虑自己的归宿。“尔不我畜,言归斯复”,她决心回到自己的家乡去,重整家园,开拓自己新的生活道路。
第三章,进一步揭露男子的负心,并对其行为加以谴责。此章以“言采其葍”起兴。葍,也被认为是一种恶菜,寓意与上章“言采其蓫 ”同。从“不思旧姻”开始,转入揭露变心的男子并且加以斥责。“不思旧姻,求尔新特”与《邶风·谷风》中的“宴尔新婚,不我屑以”含意近似,是对贪求新欢、不念旧情者的严厉斥责。这种始乱终弃、背信弃义、见异思迁的行为,使得极大的不幸与悲痛附着在了一个贤良妇女的身上。“成不以富,亦祗以异”,语气则十分沉痛。其含意是,假如新人确比我富有,能使你的生活有所改善,则“我”虽离去,也就于心有所安慰了。可是,现在的情形与此相反,你只不过是喜新厌旧、见异思迁罢了。故《诗集传》评述道:“此见诗人责人忠厚之意。”尽管朱熹对此诗题旨的理解与《毛传》、《郑笺》不同,但他对诗人(抒情主人公)心地的分析,仍是有见地的。
通过对“我行其野”的反复咏唱,仿佛使人们看到了这位被弃逐的妇女慢步行进在郊外的路上,其内心世界的情感是非常痛苦的。她的“成不以富,亦祗以异”的责备中,又不无惋惜的心意。要而言之,诗中所描写的弃妇性格,既有刚毅、果敢的一面,又有温柔善良的一面。这样写,是符合历史的真实的。因而,人们才更加同情底层妇女的悲惨遭遇。本篇和《邶风·谷风》、《卫风·氓》、《小雅·谷风》属同一类型,都是写弃妇的遭遇和弃妇的思想感情的诗,它们从不同侧面,真实地反映了周代中叶和春秋时期下层妇女的悲惨命运。除了在题材方面曾给后人以启示外,这些诗作影响后世至深的还是其以对妇女命运的同情、关注为核心的现实主义精神。这种精神在汉乐府及历代众多文人作品中,得到了很好的继承与发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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