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樱桃子诗》

樱桃子,半赤半已黄。

一半与怀王,一半与周至。

——史思明

史思明《樱桃子诗》古诗原文赏析

【赏析】

史思明,看名字似乎是个汉人,其实他是营州突厥人,原姓阿史那,名崒干。据说相貌是这样的:瘦高个,半秃少须,耸肩驼背,凹眼睛歪鼻梁。听起来这模样活像唐代版的座山雕。他性情急躁,小不如意就要杀人。

史思明和安禄山是发小,他们年岁上只差一天——史思明是大年三十生的,安禄山则是大年初一。他们两人都通晓六蕃语言,在唐朝的燕云边境做些投机买卖。

史思明胆大敢干,脑袋瓜也好使。有一次他挪用了唐朝部队里的钱款,一时还不上,就跑到了唐朝的对头——奚族的地域去。结果奚族人见到他这个偷越国境的可疑分子,捉起来就要杀掉。

史思明口才很好,很有些韦小宝把前来报仇的桑结活佛说得拜了把子的本领,哄骗奚族人说:“我是大唐派来的使者,路上遇到了变故,随从和东西都丢掉了,但是如果我被你们杀掉,消息传开后,你们的部族必然遭到唐朝大军的报复,到时候首领难免会怪罪你,还是领我去见你们的首领吧!”士兵们见史思明气度不凡,信以为真,就带他去见了奚族头领。一番花言巧语之后,奚族头领也被唬住,好酒好肉地招待了一番。

既然是“使者”,也不能久居此地,是要回去“复命”的。怎么办呢?史思明眼球一转,又生一计——他知道奚族中有个最出名的猛将叫琐高,要能赚得此人被唐朝擒获,实在是大功一件。于是他胡吹一气,随口许诺下很多事实上唐朝根本不可能答应和兑现的优厚条件,撒谎说,唐朝有意和奚族联手,要谈很多重要军机大事,所以有必要请琐高将军前去一趟。奚人首领也想借唐朝之力对付突厥和契丹,听史思明满嘴跑火车,以为天下掉下大馅饼,不疑有他,于是派了琐高跟同史思明前去。

两面三刀的史思明又暗中和唐朝边关将领通消息说,奚族的大将琐高前来偷袭我军阵营,被我侦破,现在正和我奔向唐朝边境的路上,一定要做好迎敌准备。结果琐高一行人刚踏进唐境,就被埋伏好的精兵猛将杀了个措手不及,琐高也被活捉。有了这件奇功,不但吞没公款的事不再追究,史思明反而升了官,当了折冲将军。

后来史思明一路升官,四十多岁时,还曾经得到唐玄宗的亲切召见,皇帝抚着他的背说“卿贵在后,当大器晚成”,升他为大将军、北平太守。但史思明不念皇恩,转脸就当了白眼狼,和安禄山一起兴兵叛乱。

前面说过,安禄山定国号为大燕,后来他被儿子捅得肚肠满地死掉后,史思明于乾元二年(759)僭称大圣燕王,不久就自称为大燕皇帝,改年号叫顺天。

这首文墨不通的歪诗,就是当了皇帝的史思明所写。史思明本来是个粗鲁武夫,也附庸风雅,写下这首“御赐”樱桃诗。其中的怀王,是他的儿子史朝义,而周至(有地方作周挚)是他手下最得力的亲信大将。当时这两个人在一块儿,史思明派人赐去樱桃,意思是给两人均分。

史思明《樱桃子诗》古诗原文赏析

当时有不少大臣猛拍马屁,但也有个小臣战战兢兢地提出修改意见,说陛下这首诗真是妙极了,只不过似乎把后两句颠倒一下,改为“一半给周至,一半给怀王”,就更押韵了。哪知史思明听后勃然大怒道:“我儿岂可居于周至之下!”也是,这大臣政治敏感度太低,只顾押韵,忘记了亲疏先后,在“政治正确”之下,韵脚算个什么!

回头看看,不如改前面一句“半赤半已黄”为“半黄半已赤”,倒是能满足这个文盲皇帝的要求了。

虽说“书生铸剑,将军作文,老僧酿酒,名妓谈经”称得上是风雅趣事,但类似史思明这种粗鄙武夫,留下的只能是笑柄了。不过千百年来,类似的笑话还有不少,近代“狗肉将军”张宗昌的一些诗,完全可以在九泉之下和史思明去“切磋”一下:

笑刘邦

听说项羽力拔山,吓得刘邦就要窜。

不是俺家小张良,奶奶早已回沛县。

大风歌

大炮开兮轰他娘,威加海内兮回家乡。

数英雄兮张宗昌,安得巨鲸兮吞扶桑。

咏闪电

忽见天上一火镰,疑是玉皇要抽烟。

如果玉皇不抽烟,为何又是一火镰?

顺便说一下,虽然史思明连一首诗中的位置也不肯委屈了儿子,但他的性命却最终断送到了这个儿子手中。安史之乱中的两个叛贼头目,最后都是死在自己儿子手里,对于这两个叛臣,下场也足够讽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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