予以事系御史台狱狱吏稍见侵自度不能堪死狱中不得一别子由故作二诗授狱卒梁成以遗子由二首[1](选一)
圣主如天万物春,小臣愚暗自亡身。
百年未满先偿债,十口无归更累人[2]。
是处青山可埋骨,他年夜雨独伤神[3]。
与君世世为兄弟,更结来生未了因[4]。
【注释】
[1]御史台:朝廷的监察、弹劾、审理机构,即“乌台”。见侵:加以虐待。自度:自料。堪:忍受。
[2]百年二句:说自己死前所负的债务由苏辙先予偿还,死后更有无家可归的妻儿要拖累苏辙。百年未满,谓未满寿数,通常有人生百年之说,而此时苏轼才四十四岁。偿债,还债。十口,十人,指遗留的家属。
[3]他年句:说我死后,将来苏辙当夜雨之际想起兄弟旧约,只能独自伤神了。夜雨,指“夜雨对床”之约,见前《辛丑十一月十九日既与子由别于郑州西门之外马上赋诗一篇寄之》诗注。
[4]未了因:此生尚未了结的因缘。
【赏析】
元丰二年同在御史台狱中的苏颂,曾写诗云:“遥怜北户吴兴守(指湖州知州苏轼),诟辱通宵不忍闻。”真实地记载了苏轼备受御史们逼供的惨状。苏轼的难免于死的自我估计是有根据的,所以有了这首与苏辙诀别的诗。传说神宗皇帝也读到了此诗,觉得苏轼很可怜,就放过了他。这种传说值得仔细思量,它也许反映出人们的良好愿望:以诗获“罪”的苏轼,终于也以诗自救。不过,“乌台诗案”的实质不是诗语冒犯了谁的问题,而是残酷的政治斗争。如果不是本来就不拟杀,或者当时形势下实在不可杀,仅靠一首诗引起的同情心,决然救不了他的。但是不杀苏轼的真正原因又是不能说的,苏轼只能以“被原谅”、“被宽大处理”的名义出狱,就此而言,传说多少也曲折地反映出了一些历史的真实。
无论诗语如何“不逊”,无论政见多么分歧,究其目的毕竟是为朝廷谋策,即便是尖刻酸冷的讥讽,也出于对赵家皇朝的一腔热情,动机是没有丝毫恶毒的,但如果竟因热情得过头了而被杀,那真是比焦大吃了一嘴马粪更荒诞得多。诗的开头便是一片荒诞景象:在圣主治世,力行改革,万物都欣欣向荣的伟大时代,只有一个草芥小臣,因为愚暗而自投死路。充满了万丈光芒的背景下一个微不足道的即将被光明所吞噬的黑暗主体:面临死亡的苏轼如此形容自己的生命。这不是真的自我否定,而是对荒诞的深刻体认。
次联以后事相托,家口相累,宛然一篇遗嘱,但“偿债”云云,仍带着荒诞色彩。接着说死者埋骨,从此已矣,生者却还要承受长久的悲伤。固然是一片凄苦,但情感越过了死亡的界线而继续延伸,则万丈光芒并不能完全消灭这愚暗的主体。在夜雨萧瑟的时候,这微不足道的生命曾经订下的誓约将一次次再现,将冲破荒诞,叩击人性。最后,苏轼把我们带上了表达手足之爱的巅峰:“与君世世为兄弟,更结来生未了因。”朴实无华的语句,直现了主体穿越时空浩劫的情感力度。这震撼人性的声音,使万丈光芒黯然失色。时空的浩劫将使伟大时代的一切所有都荡然无存,而兄弟之情则在死死生生的轮回中永恒地延续。佛说轮回是苦,但在这里,轮回是生命意志的顽强证明,突破一时无比强势的压力,在粉身碎骨之余,将手足之爱带往另一个时空。
文章标题:《予以事系御史台狱狱吏稍见侵自度不能堪死狱中不得一别子由故作二诗授狱卒梁成以遗子由二首》(选一)原文注释赏析-苏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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