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刘司直赴安西
绝域阳关道,胡烟与塞尘。三春时有雁,万里少行人。
苜蓿随天马,蒲桃逐汉臣。当令外国惧,不敢觅和亲。
【赏析】
这是一首送别诗,“过”一作“送”,“赴”一作“至”。“司直”,官名,大理寺(掌管刑狱)有司直六人,从六品上。“安西”,指安西都护府。《旧唐书•地理志》说:“安西节度使抚宁西域,统龟兹、焉耆、于阗、疏勒四国,安西都护府治所在龟兹(今新疆库车)国城内。”诗人鼓励刘司直赴边立功,同时也流露了诗人自己希冀有所作为以使国家强盛的壮志豪情。
诗的前两联交代友人赴边的道路情况。第一联“绝域阳关道,胡烟与塞尘”点明路途遥远,环境恶劣。“绝域”,极远的地域;“阳关”,关名,故址在今甘肃敦煌西南。这条西去路的前方是边塞,与胡人居住的地区相近,那里烽烟弥漫,沙土飞扬,一望无垠,满目凄凉。第二联以空中与地上景象互相映衬,进一步写出路途的寂寞荒凉。大雁在秋天南飞,逢春北归。刘司直动身是在三春季节,南国正是“江南草长,群莺乱飞”之时,无奈春风不度玉门关,一路上无可赏玩,抬头看天,唯见偶尔飞过的归雁;平视前方,漫漫长路上极少有行人往来。第三联似承实转,虽然仍是写景,但色调感情顿异:“苜蓿随天马,蒲桃逐汉臣。”“苜蓿”“天马”“蒲桃”“汉臣”相继映现,将枯淡死寂的画面装点得生意盎然。“天马”,骏马名,《史记•大宛传》说:“初得乌孙马,好,名曰天马。及得大宛汗血马,益壮,更名乌孙马曰西极,名大宛马曰天马云。”“蒲桃”,即葡萄,原产西域,史载西域人以葡萄为酒,富人藏酒至万余石,久者十数岁不败,俗嗜酒。当年汉武帝派李广利伐大宛取名马,马嗜苜蓿,苜蓿与葡萄种也就随汉使传入中国。这一联融史事于现实,以想象代实景,描绘了一幅中西沟通以后丝绸路上的特异风光——马肥草长,葡萄满枝,莹如碧玉,清香四溢,令人耳目一新。透过诗的表象,则又有深一层的意蕴,即是颂扬昔日汉使战胜西行路上的艰难险阻,以武力打通西去的道路,将苜蓿、葡萄传播到中原,沟通两地文化的历史功绩,以此勉励友人远赴安西建功立业。最后一联正是承着这一诗意转出:“当令外国惧,不敢觅和亲。”“和亲”,指封建朝廷将宗室女子嫁给少数民族首领,是一种政治性的联姻。封建王朝主动和亲,是出于怀柔的策略,迫不得已地以和亲求太平,则是软弱的表现。这里以“不敢觅和亲”指西北地区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外国”)对唐王朝的臣服。这两句看似泛说,实际上是专就“刘司直赴安西”而言的,希望刘司直出塞干出一番事业,弘扬国威,同时也寄寓了诗人本人效命疆场、安边定国的豪迈感情。
作为一首送行诗,从道路写起,这原是寻常的笔墨蹊径,竭力渲染路途的险阻与凄凉,以激发行者的豪情并表示送行人的爱护、关心,在同类诗中也并不少见。使此诗显出特色的是织入史事。“苜蓿”一联如同翻开历史上光荣的一页,沟通了历史与现实,使作品获得一种深沉的历史感。然后又以历史映照现实,得出尾联的结论。一个“当”字,表达了诗人个人对刘司直的热切期待,同时也于言外见意:历史赋予了刘司直这样一份责任。全诗从写景到说史,又从说史到抒情,虽然曲曲折折,而于字句之间流淌不绝的,则是诗人对于友人始终如一的深情。清沈德潜赞誉此诗“一气浑沦,神勇之技”(《唐诗别裁集》),其所以如此,盖在于其情之深。
(陈志明谢丹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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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过刘司直赴安西-古诗译文赏析(王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