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淮绝句

王又曾

纨扇桃花细字明,黑头江令见须惊。

琼枝玉树根长在,触著东风会却生。

【作者】

王又曾(1706-1762),字受铭,号谷原,浙江秀水(今嘉兴)人。乾隆十九年(1754)进士,授礼部主事。迁刑部,后辞归。诗宗宋人,清新可喜。有《丁辛老屋集》。

《秦淮绝句》原文赏析-王又曾

【赏析】

这首诗,是作者路过南京,有感于秦淮河畔发生的史事传说,所抒发的对于王朝衰亡原因的感慨。

前两句使用了两个典故,构成全诗的第一层次。为了弄清两个典故间的内在联系,有必要对其内容作一扼要陈述。

清康熙时剧作家孔尚任,根据南明弘光朝政权灭亡的史实,作《桃花扇》传奇。以明末复社文人侯方域与秦淮名妓李香君的爱情故事为线索,揭露了统治集团内部的矛盾与政治的腐败,突出描写了李香君为忠贞爱情和幸福生活的理想,而对阮大铖、马士英等权奸的反抗。她因拒绝权贵田仰的迫娶而以首触壁,血溅与侯方域定情的诗扇,杨文聪将血迹点染,画成桃花。首句中“纨扇桃花”就是《桃花扇》的代称。

“黑头江令”,指江总。他历仕梁、陈、隋三朝,在梁时,曾遇侯景之乱,流寓会稽,当时尚是少年,所以杜甫有“远愧梁江总,还家尚黑头”句。又因其仕陈时官至尚书令,故称“黑头江令”。他不持政务,日与一帮侍臣陪陈后主及妃嫔于金陵宫中游宴后庭,荒嬉无度,长于制作诗风浮滑的五、七言艳诗以取悦后主。

这样,看似互不关联的典故,被有机地贯穿起来,其涵义也就呼之欲出了。“黑头江令”之流的行径,与《桃花扇》的某些情节,是何等的相似:昏淫的君王,无视半壁江山的沦丧,只在“无有声色之奉”时才发愁,魏忠贤的余孽们却在“进声色、罗货利、结党复仇”,无所不为,即使在亡国开溜前,念念不忘的竟还是“一队娇娆,十车细钦”,与之成为鲜明对照的,却是一名被侮辱的歌妓,她不为利诱,嫉恶如仇,敢于斥骂具有“丞相之尊”的权奸,甚至不惜“碎首淋漓”,血染桃花。这一切,如果让当年的黑头江令读到,想必他也会感到自愧弗如吧!这时,我们似乎可以听见作者的“画外之音”:那些在清廷中取悦邀宠的当今“江总”们,你们又该作何感想呢?作者在看似柔和的引典用字中暗含的讽喻之意,至此初露锋芒。

后两句,作者转而通过“玉树”的意象塑造,以“树”喻情,生发议论。“琼枝玉树”,在此指《玉树后庭花》(南朝艳曲名),大抵描写贵妃美姬的容色,有“璧玉夜夜满,琼树朝朝新”等句,极受陈后主青睐,终日持之与妃嫔相乐,不问朝事。后来“玉树后庭花”就被用作荒淫亡国的典故。如“一朝歌玉树,萧瑟后庭”(李白月夜金陵怀古》);“万户千门成野草,只缘一曲后庭花”(刘禹锡《金陵五题·台城》);“玉树歌终王气收,雁行高送石城秋”(包传《再过金陵》)等。这类诗句多从歌、曲的角度直喻亡国之事,至《桃花扇·骂筵》,李香君斥马士英:“出身希宠贵,创业选声容,后庭花又添几种”,已将其从“曲”转化成物象。至本诗,艺术构思更为生动,作者将其转化为极须长在的视觉意象,再运用风吹花发的联想,以此暗喻清朝靡侈误国的根子并未清除,在权奸煽动下有可能再度萌发,并重蹈陈后主覆辙。无论从内容还是形式上,旧典都被翻出了新意。在那文网森严的年代,作者用“以情附物,以物动情”的比兴技巧,曲折地道出了对乾隆“十年王朝”的“盛世危言”,而这一预言,又终被此后历届帝王的“一蟹不如一蟹”、清朝渐趋衰亡的事实所验证。

本篇三句用了典故,却无堆砌之嫌,相反,作者借此表达了小诗通常所难以包容的丰富的内涵,将人、事、物三方面的形象组织在一起,看似繁乱无章,实则理丝有序,显示着严密的内在逻辑。所用典故又都与“秦淮”题名相扣。作者用“蓄愤以斥言,环譬以托讽”(《文心雕龙·比兴》)的手法来“补察时政”,从而避免了论史诗容易产生的抽象说理、一泻无余的毛病,富于含蓄、蕴藉的“味外之旨”。沈德潜《说诗晬语》言:“七言绝句,以语近情遥,含吐不露为主。只眼前景,口头语,而有弦外音、味外味,使人神远……”此诗足可当之。

(吴澄)

文章标题:《秦淮绝句》原文赏析-王又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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