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中咏雁
韦承庆
万里人南去,三春雁北飞。未知何岁月,得与尔同归?
【作者】
*韦承庆(639—705),字延休,唐河内郡阳武县(今河南原阳)人,高宗朝进士及第,累迁凤阁舍人,转天官侍郎,凡三掌选,铨授平允。长安年间拜凤阁侍郎,同平章事。张易之诛,承庆以素附离,流岭表。岁余,以秘书员外少监召,兼修国史,封扶阳县子。迁黄门郎,未拜卒,溢曰温。
【赏析】
《南中咏雁》,《全唐诗》一作于季子诗,题为《南行别弟》,但《文苑英华》作韦承庆诗,且诗中所写与别弟事无涉,故诗的著作权当归韦承庆。据《旧唐书•韦承庆传》,神龙初年,韦承庆在推审张易之弟张昌宗罪行的过程中,“失实,配流岭表”。诗当作于被贬途中,借咏雁以写贬谪之悲。
本来,在武后朝,韦承庆是颇受宠幸的,在为雍王府参军期间,府中文翰,皆出其手,可谓文采风流,擅绝一时;掌天官选事时,也能做到“铨授平允”,受到时人的嘉许。可这一次却徇私犯了法,发配岭南。作者心中的追悔、痛苦自不言而喻。所以,被贬途中,当他看到成群的大雁向北飞去,不禁睹物伤情,悲从中来。“万里人南去,三春雁北飞”,在这美好的春天,群雁北返,寻其自由安乐之所。而自己却要山一程水一程地到那险恶湿热的南方瘴疠之地,其间旅途的坎坷、虫兽的侵袭、疾病的折磨,都要忍受。春雁北返,回到自己的乐园,乃随性所动,而作为万物之灵长的我,这次南行,却身不由己,无可奈何。首二句,由雁及人,在人雁对比中,那种人不如雁的感慨深蓄其中。
末二句,“未知何岁月,得与尔同归”,紧扣归雁,进一层抒发内心的悲悔之情。雁在北方安家落户,因此,古人称北飞的雁为归雁。隋薛道衡《人日思归》:“人归落雁后,思发在花前”,写人见归雁而自然生归家之情。作者此时身处南中,瞩望那阵阵北归的群雁,也不禁动了归乡这个念头:不知什么时候,能和你们这些自由的大雁同返家园?但古来谪去之人多矣,侥幸受到召回的又能有几人?此番南去,是生是死,实难卜知。盖一切都尚在冥冥之中也,因而作者那绝望的苦痛、负罪的悔恨以及深沉的身世之悲,都交织在这末二句上了。
作者把无情的雁当作可以告语的知己,向它们倾诉自己悲苦的情怀——他多么想化为一只自由的归雁,腾身飞向青云。在这里,我们仿佛看到了一个“行迈靡靡,中心摇摇”(《诗经•王风•黍离》)的疲惫不堪的旅人,他踽踽独行,凝望那北归的群雁逐渐消失在远方,他的心也随之很沉很沉地坠了下去。值得庆幸的是,不到一年,作者便被召回,继续做官,兼修国史,颇受中宗称善,官至黄门侍郎而卒,可谓善终。大概从这次贬谪中,作者是吸取了某种人生的教训的,加强了个人品行的修养。宋之问有一首诗《题大庾岭北驿》,和这首诗较相似,其前四句云:“阳月南飞雁,传闻至此回。我行殊未已,何日复归来?”在人雁对比中,写思家之情。但宋之问终未能从贬所归来,玄宗时竟被赐死。大概因为宋的人品太差,先谄事张易之,后又依附武三思,在知贡举时,竟然收取贿赂,且不知悔悟,遂引起时人的公愤,连皇帝也讨厌他,于是把他赐死了事。反映在诗歌里,韦承庆的贬谪思归之苦,更能博得后人的同情。末二句自然、真挚,脱口而出,毫无矫揉装束之态,清沈德潜评云:“断句以自然为宗,此种最是难到。”(《唐诗别裁集》)
这首诗,通篇用叙述的笔调,语言直白、通俗,如话家常。短短二十字中,运用对比手法,把作者那深切的贬谪之痛,完满地表现了出来,自具动人的力量。
(吴汝煜范明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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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南中咏雁-古诗译文赏析(韦承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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