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书斋记--郑日奎
于堂左洁一室,为书斋,明窗素壁,泊如也。[1] 设几二,一陈笔墨,一置香炉、茗碗之属。竹床一,坐以之;木榻一,卧以之。书架书筒各四,古今籍在焉。琴、磬、麈尾诸什物,亦杂置左右。[2]
甫晨起,即科头拂案上尘,注水砚中,研墨及丹铅,饱饮墨以俟。[3] 随意抽书一帙,据坐批阅之。顷至会心处,则朱墨淋漓渍纸上,字大半为之隐。有时或歌或叹,或笑或泣,或怒骂,或闷欲绝,或大叫称快,或咄咄诧异,或卧而思,起而狂走。家人瞷见者,悉骇愕,罔测所指,乃窃相议,俟稍定,始散去。婢子送酒茗来,都不省取。[4] 或误触之,倾湿书册辄怒而责,后乃不复持至。逾时或犹未食,无敢前请者。惟内子时映帘窥余,得间始进,曰:“日午矣,可以饭乎?”[5] 余应诺。内子出,复忘之矣。羹炙皆寒,更温以俟者数四。及就食,仍挟一册与俱,且啖且阅,羹炙虽寒,或且变味,亦不觉也。至或误以双箸乱点所阅书,良久始悟非笔,而内子及婢辈罔不窃笑者。[6] 夜坐漏常午,顾童侍,无人在侧。俄而鼾震左右,起视之,皆烂漫睡地上矣。
客或访余者,刺已入,值余方校书,不遽见。[7] 客伺久,辄大怒诟,或索取原刺,余亦不知也。盖余性既严急,家中人启事不以时,即叱出,而事之紧缓不更问,以故仓卒不得白。[8] 而家中盐米诸琐物,皆内子主之,颇有序。余是以无所顾虑,而嗜益僻。
他日忽自悔,谋立誓戒之,商于内子。内子笑曰:“君无效刘伶断饮法,只赚余酒脯,补五脏劳耶?吾亦惟坐视君沉湎耳,不能赞成君谋。”[9] 余倘然久之,因思余于书,诚洵不异伶于酒,正恐旋誓且旋畔;且为文字饮,不犹愈于红裙耶?[10] 遂笑应之曰:“如卿言,亦复佳。但为李白妇、太常妻不易耳!”[11] 乃不复立戒,而采其语意以名吾斋,曰“醉书”。
【注释】
[1]泊如:淡泊的样子。
[2]麈(zhǔ)尾:用兽的尾毛做的拂尘,六朝人清谈时常用。
[3]甫:才。科头:不戴帽子。丹铅:朱砂和铅粉,朱笔书写,铅粉涂改。
[4]瞷:窥见。罔:无。省:记得。
[5]内子:妻子。
[6]箸(zhù):筷子。
[7]刺:名片。遽:迅速。
[8]以时:合于时机。白:禀告。
[9]刘伶:晋代名士,字伯伦。嗜酒,常醉如烂泥,有次向妻子要酒喝,妻子毁酒器,劝他戒酒。他说行啊,但要向鬼神发誓。妻子连忙备酒肉祭拜,刘伶却跪下祈祷说:“天生刘伶,以酒为名。一饮一斛,五斗解酲。妇人之言,慎不可听!”仍饮酒吃肉,大醉。
[10]倘然:惊疑的样子。诚洵:确实。旋誓且旋畔:刚发誓就违背。不犹愈于红裙耶:不是比沉溺女色好吗?
[11]李白妇:李白《赠内》诗:“三百六十日,日日醉如泥。虽为李白妇,何异太常妻。”太常妻:东汉周泽为太常,经常卧病斋宫,其妻看望,他大怒,以妻子干犯斋禁,竟送交诏狱谢罪。时人讥讽说:“生世不谐,作太常妻。一岁三百六十日,三百五十九日斋。”
【赏析】
香炉上的烟淡淡地散开去,书生斟一盏茶,徐徐摊开书卷。书斋雅洁,书生磨墨注书,琴瑟在御,莫不静好。
清雅的书斋描写后,画风陡然一变。作者以漫画的笔触表现了自己痴迷于书、全然自我的生活。“有时或歌或叹,或笑或泣,或怒骂,或闷欲绝,或大叫称快,或咄咄诧异,或卧而思,起而狂走。”完全沉浸在书的世界中,与书中人同笑同哭,或为书中所言拍案叫绝。此番画面读书人想必并不陌生,《项脊轩志》有云“借书满架,偃仰啸歌,冥然兀坐,万籁有声”。但作者更特立独行,家人“悉骇愕”,他仍我行我素。婢女送来酒菜,他也不记得吃,自己不小心弄翻了,还怒责婢女,以致无人敢来。妻子只能亲自伺机送菜,即便如此,作者也还是常常忘记,“或且变味,亦不觉也”。或以筷子当笔点书,妻子婢女无不窃笑。夜间四顾以为无人,竟不知童子已烂漫席地而睡。这些迂态可掬的有趣细节,正、侧面描写的穿插都充分勾勒了作者为书废寝忘食、不顾念家人,却毫不自知的形象。读书人往往将书视作高级的嗜好,仿佛书就拥有了某种特权,能超越嗜好本身的局限。于是沉迷在书的世界中不可自拔,薄家人而厚于书,轻来客而重于书,越发孤僻,还自以为是。
某日,作者突然“自悔,谋立誓戒之”。聪明的妻子赞成他的幡然醒悟,却又担心他重蹈覆辙,于是以刘伶醉酒讽谏。妻子并不反对他读书爱书,只是希望他在个人爱好和尊重家人、参与生活之间找到良好的平衡感。作者细味了贤妻的良苦用心后,便以“醉书”为斋名,提醒自己,感念妻子,并以自嘲的幽默感和勇气写下本文。
文章标题:《醉书斋记》原文翻译赏析-郑日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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