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风·周南·桃夭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桃之夭夭,有蕡其实。之子于归,宜其家室。
桃之夭夭,其叶蓁蓁。之子于归,宜其家人。
【诗经·国风·周南·桃夭注释】
夭夭:鲜妍美盛貌。
灼灼:茂盛鲜明貌。
华:同“花”。
之子:这个人,此指这位女子。
于归:出嫁。
宜:和顺,和睦,一谓男女适龄婚嫁。
室家:夫妇。古代女有家,男有室。
蕡〔fén〕:果实繁多硕大。
家室:犹“室家”,指家庭、家眷。
蓁蓁〔zhēn zhēn〕:草木茂盛貌。
【诗经·国风·周南·桃夭译文】
桃花怒放千万朵,色彩鲜艳红似火。这位姑娘要出嫁,喜气洋洋归夫家。
桃花怒放千万朵,果实累累大又多。这位姑娘要出嫁,早生贵子后嗣旺。
桃花怒放千万朵,绿叶茂盛永不落。这位姑娘要出嫁,齐心协手家和睦。
【诗经·国风·周南·桃夭翻译】
桃花鲜妍又繁盛,绽放的花朵光彩照人。这个女子就要出嫁,让夫妇之间相敬如宾。桃花鲜妍又繁盛,结出的果实硕大众多。这个女子就要出嫁,让家庭之中安顺和乐。桃花鲜妍又繁盛,生发的枝叶茂密成阴。这个女子就要出嫁,让家人之间幸福康宁。
【诗经·国风·周南·桃夭解读】
《桃夭》也是《诗经》中流传最为广泛的经典诗歌之一,清代学者姚际恒在《诗经通论》说此诗“开千古词赋咏美人之祖”。首句“桃之夭夭,灼灼其华”可谓咏物写景的千古名句,也对后世大量以桃花为题材的诗词作品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如阮籍《咏怀·昔日繁华子》“天天桃李花,灼灼有辉光”,崔护《题都城南庄》“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白居易《大林寺桃花》“人间四月芳菲尽,山寺桃花始盛开”,苏轼《惠崇春江晚景》“竹外桃花三两枝,春江水暖鸭先知”等等。
本诗抒发的是对一位即将出嫁的年轻女子的赞美和祝福,希望她出嫁后能“宜室宜家”,使夫妻家人之间都能安顺和美。诗的起句依然用了比兴的表现手法,以桃花的鲜妍明媚比喻女子的端庄秀美,“灼灼”二字尤为炫目,用以比喻女子光彩照人的仪容亦十分贴切。然而“女四德”中不仅要有“妇容”,还要有“妇德”“妇言”,这样才能敦睦家眷、持家有方,最终兴旺家族而建立“妇功”。在后两章中,以桃树的累累果实和枝繁叶茂,象征女子因德行崇盛、持家有得,而开家族子嗣众多、绵延昌盛之局面。三章中连续强调宜室、宜家、宜人,也体现出家族兴衰的真正关键就在于女子内在的品德和修养。
《桃夭》文笔优美,构思奇巧,各章首句均以桃花起兴,继以花、果、叶兼作比喻,极有层次感。而花开到结果、果落到叶盛的渐次变化,也与桃花的生长规律相吻合,使得整个诗篇水乳、浑成一体。《桃夭》中表现出的传统婚姻、家庭观念,也影响了后世礼乐文化数千年之久。
【诗经·国风·周南·桃夭赏析】
这首诗非常有名,即便只读过很少几篇《诗经》的人,一般也都知道“桃之夭夭,灼灼其华”。这是为什么呢?我想,无非有这样几个原因:第一,诗中塑造的形象十分生动。拿鲜艳的桃花,比喻少女的美丽,实在是写得好。谁读过这样的名句之后,眼前会不浮现出一个象桃花一样鲜艳,象小桃树一样充满青春气息的少女形象呢?尤其是“灼灼”二字,真给人以照眼欲明的感觉。写过《诗经通论》的清代学者姚际恒说,此诗“开千古词赋咏美人之祖”,并非过当的称誉。第二,短短的四字句,传达出一种喜气洋洋的气氛。这很可贵。“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细细吟咏,一种喜气洋洋、让人快乐的气氛,充溢字里行间。“嫩嫩的桃枝,鲜艳的桃花。那姑娘今朝出嫁,把欢乐和美带给她的婆家。”你看,多么美好。这种情绪,这种祝愿,反映了人民群众对生活的热爱,对幸福、和美的家庭的追求。第三点,这首诗反映了这样一种思想,一个姑娘,不仅要有艳如桃花的外貌,还要有“宜室”、“宜家”的内在美。这首诗,祝贺人新婚,但不象一般贺人新婚的诗那样,或者夸耀男方家世如何显赫,或者显示女方陪嫁如何丰盛,而是再三再四地讲“宜其家人”,要使家庭和美,确实高人一等。这让我们想起孔子称赞《诗经》的话:“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论语·为政》)孔子的话内容当然十分丰富,但其中是否也包括了《桃夭》篇所反映出的上述这样一种思想呢?陈子展先生说:“辛亥革命以后,我还看见乡村人民举行婚礼的时候,要歌《桃夭》三章……。”(《国风选译》)联系到这首诗所表达的思想,农民娶亲“歌《桃夭》三章”,便是很可理解的了。
《桃夭》篇的写法也很讲究。看似只变换了几个字,反复咏唱,实际上作者是很为用心的。头一章写“花”,二章写“实”,三章写“叶”,利用桃树的三变,表达了三层不同的意思。写花,是形容新娘子的美丽;写实,写叶,不是让读者想得更多更远吗?密密麻麻的桃子,郁郁葱葱的桃叶,真是一派兴旺景象啊!
这首诗不难懂,但其中蕴藏的道理,却值得我们探讨。
一个问题是,什么叫美,《桃夭》篇所表达的先秦人美的观念是什么样的?“桃之夭夭,灼灼其华”,很美,艳如桃花,还不美吗?但这还不行,“之子于归,宜其室家”,还要有使家庭和睦的品德,这才完满。这种美的观念,在当时社会很为流行。关于真善美的概念,在春秋时期已经出现。楚国的伍举就“何为美”的问题和楚灵王发生了争论。伍举说:“夫美也者,上下、内外、大小、远近皆无害焉,故曰美。若于目观则美,缩于财用则匮,是聚民利以自封而瘠民也,胡美之为?”(《国语·楚语》)很清楚,伍举的观点是“无害即是美”,也就是说,善就是美。而且要对“上下、内外、大小、远近”各方面都有分寸、都无害。这种观点最主要的特点是强调“善”与“美”的一致性,以善代替美,实际上赋予了美以强烈的政治、伦理意义。“聚民利以自封而瘠民也,胡美之为?”那意思是说,统治者重赋厚敛,浪费人力、物力,纵欲无度,就不是美。应该说,这种观点在政治上有一定的意义。但它否定了“善”与“美”的差别,否定了美的相对独立性,它不承认“目观”之美,是其严重局限。这种美的观念,在当时虽然也有其对立面,也有人注意到了“目观”之美,但这种善即是美的观点,在先秦美学中应该说是具有代表性的,而且先秦儒家的美学观念,主要是沿着这个方向发展的。
孔子也持着这样一种美学观点,“《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他赞赏“诗三百”,根本原因是因为“无邪”。他高度评价《关雎》之美,是因为它“乐而不淫,哀而不伤”(《论语·八佾》),合于善的要求。在评价人时,他说:“如有周公之才之美,使骄且吝,其余不足观也已。”(《论语·泰伯》)善与美,善是主导方面。甚至连选择住处,孔子也说:“里仁为美。”(《论语·里仁》)住的地方,有仁德才是“美”的地方。可见,孔子关于美的判断,都是以善为前提的。
但孔子的美学观,毕竟是前进了。它已经不同于伍举的观点,已经开始把美与善区别开来,作为不同的两个标准来使用了。“子谓《韶》:‘尽美矣,又尽善也’;谓《武》:‘尽美矣,未尽善也’。”(《论语·八佾》)当然,通过对《韶》与《武》的评价,还是可以看出,“尽美”虽然被赋予在“尽善”之外的一个相对独立的地位,但只是“尽美”,还不能说是美,“尽善”才是根本。
至此,我们回头再来看看《桃夭》篇,对它所反映的美学思想,恐怕就更好理解了。在当时人的思想观念中,艳如桃花、照眼欲明,只不过是“目观”之美,这还只是“尽美矣,未尽善也”,只有具备了“宜其室家”的品德,才能算得上美丽的少女,合格的新娘。
第二个问题随之而来,美的具体内容不仅仅是“艳如桃花”,还要“宜其室家”,也就是美与善之结合,那么,我们应该怎样认识和评价这种观念呢?先秦人为什么把家庭和婚姻看得那么重要呢?
把婚姻和家庭看得十分重要,还不仅仅反映在《桃夭》篇中,可以说在整部《诗经》中都有反映。在一定意义上说,《诗经》是把这方面的内容放在头等地位上的。《桃夭》是三百零五篇的第六篇,不能不说它在《诗经》中的地位是很为突出的。如果我们再把《桃夭》篇之前的五篇内容摆一摆,就更可以清楚地看出,婚姻和家庭问题,在《诗经》中确实是占有无与伦比的地位。
三百篇的第一篇是《关雎》,讲的是一个青年男子爱上了一个美丽的姑娘,他日夜思慕,渴望与她结为夫妻。
第二篇《葛覃》,写女子归宁,回娘家探望父母前的心情,写她的勤、俭、孝、敬。
第三篇《卷耳》,写丈夫远役,妻子思念。
第五篇《螽斯》,祝贺人多生子女。
第六篇,即《桃夭》,贺人新婚,祝新娘子“宜其室家”。
以上是三百篇的头几篇(除掉第四篇),它们写了恋爱,结婚,夫妻离别的思念,渴望多子,回娘家探亲等等,可以说把婚姻生活中的主要问题都谈到了。
一部《诗经》,三百零五篇,开卷头几篇几乎全部是写婚姻家庭问题的,岂不令人深思?不论是谁编辑的“诗三百篇”,不论孔子是删诗了、还是整理诗了,抑或是为“诗三百篇”作了些正乐的工作,都不容置疑地说明了他们是十分重视婚姻和家庭问题的。
我们应该怎样认识和评论这个问题呢?春秋战国时期,生产力水平还很低下,家庭是社会的最基本单位,每个人都仰仗着家庭迎接困难,战胜天灾,争取幸福生活,当然希望家庭和睦、团结。娶亲是一件大事,因为它关系到家庭未来的前途,所以,对新人最主要的希望就是“宜其室家”。这很容易理解。
从统治者方面来说,就要复杂多了。《礼记·大学》引到《桃夭》这首诗时说:“宜其家人,而后可以教国人。”这可真是一语道破。家庭是社会的最基本单位,家庭的巩固与否与社会的巩固与否,关系十分密切。到了汉代,出现了“三纲”(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五常”(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五种关系)之说。不论“三纲”,还是“五常”,它们都以夫妇关系为根本,认为夫妇关系是人伦之始,其它的四种关系都是由此而派生出来的。宋代理学家朱熹说:“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礼义有所错。男女者,三纲之本,万事之先也。”(《诗集传》卷七)从这段论述,我们也可以看出统治者为什么那么重视婚姻、家庭问题。听古乐唯恐卧,听郑卫之音而不知倦的魏文侯有一段名言,说得很为透僻。他说:“家贫则思良妻,国乱则思良相。上承宗庙,下启子孙,如之何可以苟,如之何其可不慎重以求之也!”“宜家”是为了“宜国”,在他们眼里,“宜家”与“宜国”原本是一回事,当然便被看得十分重要了。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不论自古以来多少解经者就《桃夭》作过多少文章,但象小桃树那样年轻,象春日骄阳下桃花那样鲜艳、美丽的少女,却永远活在读者心里。人们衷心祝愿她:“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吟诵《桃夭》,不喝也醉了。
清姚际恒评论此诗说:“桃花色最艳,故以喻女子,开千古词赋咏美人之祖”。自古,漂亮的女子总是受到超常的宠爱,文学更是不吝字墨,推波助澜。无论是“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还是“玉腕枕香腮,桃花脸上开。”,读起来,总不如”桃之夭夭,灼灼其华”更意浓神近,耐人玩味。
默默的读几遍,然后展开想象的画卷,你会看到千年前,在那桃花盛开的时候,在那桃花盛开的地方,千年的风从那片“灼灼”的桃林中穿过,摇曳着艳丽的桃花,婀娜着多姿的桃枝,似乎有醉人的馨香随风破卷,扑面而来。但你分不清这是什么香,因为你仔细去看,在桃花丛中,隐约着一个款款移动的女子,少女的清香与花香混揉在一起,这是快乐的味道。
画中的女子两颊飞红,面带娇羞,目光躲闪,却又忍不住兴奋的顾盼,在夭夭桃实、灼灼花枝的衬托下,人若桃花,两相辉映,怡人的快乐迅即涌上心头,你甚至可以听到女子的心声:“今天我要嫁给你啦,今天我要嫁给你啦......”
之子与归,是说这个美丽的新娘就要出嫁了。归,妇人谓嫁曰归。在夸了即将出嫁的新娘的美貌之后,诗意开始延伸,人们随之将目光投向婚后的生活,那是怎样的呢?诗里唱到“宜其室家”、“ 宜其家室”、“ 宜其家人”。
宜,和顺美满的意思,室谓夫妻所居,家为一门之内。如果说对新娘容比桃花是毫不掩饰的赞美的话,这里就是含蓄的将女子的“善”,掩藏在宜家宜室宜人中了。试想,新人过门后,若能让一大家子都和睦幸福,仅有美丽的脸蛋是不够的,必得有颗善良的心,才能让公婆姑嫂叔伯接受,才能被夫家的人所接纳,日子才能和顺美满,其乐融融。
从桃花到桃实,再到桃叶,三次变换比兴,勾勒出男婚女嫁一派兴旺的景象。古人通过桃花似的外“美”,巧妙地和“宜”的内“善”结合起来,表达着人们对家庭和睦安居乐业生活的美好向往。“诗三百”开篇,写尽了爱情与婚姻生活的各个方面,说明家庭和婚姻的重要性,这不仅仅是人们生活的期盼,也是统治者的希望,所谓“宜其家人,而后可以教国人。”说白了,就是建立在“宜家”、“ 宜室”、“ 宜人”上的“宜国”。
不管怎样,“桃夭”是中华民族延续到现在的喜庆与祝福,就是今天,我们也同样祝愿着如桃花般的女子,“之子于归”,能够生活美满,家庭幸福,“宜其室家”。
【诗经·国风·周南·桃夭鉴赏】
现在我们常常在电影或电视的反映少数民族生活的节目里看到他们举行婚礼的场面:人们用热情欢快的乐曲,优美动人的歌声,绚烂多姿的舞蹈来表达对新婚夫妻的美好祝愿。由此,我想到了《诗经·国风》中众多的描述古代人民有关婚嫁礼俗的诗歌,想到了《桃夭》诗中古代人民对新婚女子的纯真美好的祝愿。人民的生活像一条河,虽然是百转千回,我们现代生活的许多习俗,仍可以在千百年前古代人民生活中找到它们的源头。历代的封建经师总是强调《诗经》的“神圣”,为它加上了“后妃之德”等种种堂皇的外衣,但在封建时代也有一些学者对此有所突破,抛开那些宣扬封建伦理道德的陈词滥调,注意到《诗经》中各类诗歌与人民生活的关系。像清代的方玉润,他在《诗经原始》中,评论《芣苢》时说:“今世南方妇女登山采茶,结伴讴歌,犹有此遗风焉。”关于《汉广》,他说:“此诗即为刈楚刈蒌而作,所谓樵唱是也。近世楚粤滇黔间,樵子入山多唱山讴,响应林谷,盖劳者善歌,所以忘劳耳。”关于《桃夭》,他说:“盖此亦咏新婚诗,与《关雎》同为房中乐,如后世催妆、坐筵等词。特《关雎》从男求女一面说,此从女归男一面说,互相掩映,同为美俗。”方玉润的这些论断,既说清了这些诗歌的民俗特征,又沟通了古今生活的联系,为我们今天理解、鉴赏古代诗歌提供了必要的基础。真正的艺术,不是在作者头脑中产生的,更不是靠“圣人”的伦理道德的点化,它深深植根于人民生活的土壤中。
《桃夭》祝贺女子出嫁,为了适应于婚礼上演唱,采用的是民间歌谣的复沓形式,三章反复表达的是对新娘的祝愿:婚后家庭美满和谐。由于比兴材料的恰当运用,使这一祝愿表达得十分生动形象,使全诗辞采绚烂、气韵天成,很好地体现了古代人民所特有的淳朴、健康的气质和他们对生活的美好追求。
《桃夭》全诗以桃树的枝、花、叶、实为比兴的材料,而加之以一定的修饰语,仅就其状物的作用来说,它已形象地表现了它们的特有的俏丽。“夭夭”,《毛传》说:“夭夭,其少壮也。”闻一多在其《诗经通义》中将这一解释加以引申,他说:“《说文》曰‘夭,屈也。’……夭训屈,凡木初生则柔韧而易屈,故谓之夭。”他又在引乐府《长歌行》“凯风吹长棘,夭夭枝叶倾。黄鸟飞相逐,咬咬弄声音”后,说:“语意全本《诗·风》,第二句正以‘枝叶倾’申《诗》‘夭夭’之义。”“桃之夭夭”所表现的是初春时分,桃树初生的枝条随风摇曳的样子。“灼灼”,字从火,本意为明亮,诗中用来形容桃花,不仅使人想见盛开桃花的浓艳,而且使人想见其繁茂而充满生机。“蕡”,旧说多释为果实的圆大。于省吾在《泽螺居诗经新证》中说:“蕡、墳、颁与贲古通。金文作苯。……颁、贲并应读作斑。《礼记·檀弓》注‘斑白’,释文:‘斑,本又作颁,’《易·贲》释文引傅氏云:‘贲,古斑字,文章貌。’郑云:‘变也,文饰之貌,’毛公鼎‘’刘心源谓‘斑斑’,是也,然则‘有蕡其实’即有斑其实。桃实将熟,红白相间,其实斑然。”二说可以互为补充,“有蕡其实”,不仅形容了果实的丰硕圆润,而且可以使人想见桃实的色彩,嗅到了它的香味。“蓁蓁”,形容桃叶的茂密。蓁,古读平声,属真韵,它的声音浏亮悠长。“其叶蓁蓁”,诵读声中又仿佛置身于枝繁叶茂的桃树荫蔽下,浓郁的清香扑面而来,使人心旷神怡。
《桃夭》各章的前二句,是全诗的兴句。一般说来,作为“兴”的手法在民歌中运用,只是为了开个头,使得诗人感情的抒发含蓄委婉,而不过分直露,即朱熹所说:“兴者,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词也。”兴的手法演变到末流,形成了固定的“套语”,它只是从语势或韵脚上引起下文,与诗人所抒发的感情毫无关系。但艺术创作的形象思维,常常是连贯的,诗人采用什么事物来起兴,乃是自觉、不自觉地选择的结果,与下文所要表达的感情是密切相关的。以《桃夭》来说,各章前二句起兴状物的工巧,固然表现了作者对事物观察的细致,表现得准确,但这并不是目的,重要的是,它以生动鲜明的形象,点明婚礼举行的时令,烘托出婚礼的热烈,欢畅的气氛,并给予人们以丰富的联想。那艳丽盛开的桃花,那随风摇曳、婀娜多姿的桃枝,不是可以使人联想到新娘姿容的秀丽和身材的窈窕吗?那压低枝头的桃实和浓重的绿荫,不是可以使人联想到新娘体魄的健美吗?这也正是未来多子多孙、家族兴旺的预兆。正是因为有了对桃树的生动描写,以及由此引发出的联想,才使诗的后二句祝颂之词“之子于归,宜其室家”(后二章换成“家室”“家人”,是为了叶韵,意思相同),有了生命,有了光彩,变抽象为具体,既自然贴切,又含蓄婉转,给人以深刻的印象。
(费振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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