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愁歌
刘细君
吾家嫁我兮天一方,远托异国兮乌孙王。
穹庐为室兮毡为墙,以肉为食兮酪为浆。
居常土思兮心内伤,愿为黄鹄兮归故乡。
【注释】
1、穹庐:毡帐,今俗称蒙古包。
2、以肉为食兮酪为桨:《玉台新咏》卷九此句无“以”字。食,饭。酪,用牛、羊或马乳制成的饮料。
3、土思:怀念乡土。
【鉴赏】
这是刘细君在乌孙国思念故国的诗。《汉书·西域传》道:“公主(细君)至其国,……昆莫年老,语言不通。公主悲愁,自为作歌。”
要理解这首诗,首先须得回溯一下历史。
西汉时期,在今天的新疆伊犁河和伊塞克湖一带,有一个主要从事游牧的乌孙国。由于它受到匈奴的控制和奴役,起初与西汉王朝没有建立友好关系。后来,汉武帝多次遣将派兵击败了匈奴,打通了通往西域诸国的道路。元鼎二年(公元前115年),汉武帝委派以张骞为首的三百人组成的使节团,出使乌孙等国。张骞向乌孙国国王昆莫转达汉武帝的旨意说:“愿遣公主为夫人,结为兄弟,共拒匈奴”(《通鉴》卷二十),诚恳地表示了希望和睦相处、共同御敌的愿望。此后,双方的友好往来,日渐频繁。到了元封年间(公元前110年—公元前105年),乌孙王恐遭匈奴袭击,遣使者前来求亲,以加强对付匈奴的联盟。于是,汉武帝把江都王刘建的女儿刘细君作为公主,嫁给了乌孙王昆莫。这件事的历史意义是应该肯定的,但是就刘细君本人来说,则是不幸的。《汉书·西域传》载,刘细君来到乌孙国以后,由于“昆莫年老,语言不通。公主悲愁,自为作歌”。所写诗歌,就是这首《悲愁歌》。
首二句“吾家嫁我兮天一方,远托异国兮乌孙王”,简洁概括地记述了作者托身异国的遭遇。“吾家嫁我”,说明这是遵命姻缘,自己无可奈何。在古代社会,这种不幸是司空见惯的。但是,远嫁的“天一方”“异国”,则是罕有的。况且,要把豆蔻青春献给一个连用语言交流感情也办不到的年老国王,与其生活一辈子。史载,刘细君的父亲刘建,早在元狩二年(前121),就因反叛朝廷而自杀,其母也被斩首弃市(详见《通鉴》卷十九)。由此推算,可知她虽系皇族千金,但从小就失去了双亲,长大成人后,又要托身安命于异国。因此,她对远嫁的慨叹,当包含着不幸至甚、厄运无极的辛酸。
“穹庐为室兮毡为墙,以肉为食兮酪为浆”二句,紧承第二句“异国”的“异”字,从居住和饮食两方面描述了乌孙国与汉朝不同的生活习俗。连用四个“为”字,展开了很鲜明的对比:汉朝的房舍屋室,在乌孙则是圆顶穹庐;汉朝的墙壁,在乌孙则是牛羊毛制成的毡;汉人吃的主要是五谷蔬菜,乌孙国则以肉食为主;汉人饮浆,乌孙国则吃乳酪。在这四个“为”字的联结对比中,均先提乌孙之物,然后提汉朝之物,巧妙地表现了作者一睹异乡之物就产生了故国之思的心理活动。在许多不同的生活环境和习惯中,作者只选择了起居和饮食两方面,是因为它们是人类每天都要接触的基本生活条件,借此更能表现她时刻都在眷念故国的心情。
最后两句“居常土思兮心内伤,愿为黄鹄兮归故乡”,抒发了作者想返回故乡的强烈愿望。“土思”,即思念故土故乡。其前冠以“居常”二字,进一步说明思念故国之情常常伴随着每日的起居饮食;其后缀以“心内伤”三字,又表明作者无法改变自己的处境,只能将无限的忧思积压在心。大凡超常的精神负荷,会使人失去心理平衡,出现异常的幻想。作者想化作黄鹄鸟,展翅飞回故乡,便是这种心理活动的生动表现。这种想法在现实中是办不到的,但在作品中则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
总之,这首抒情诗,以作者的心理活动“土思”为核心,组织全篇。前四句写“土思”的原因;后二句写“土思”的情状,一气呵成,凄怆动人。所以,胡应麟称其“工至合体,文士不能过也”(《诗薮·外编》卷一)。
(韩理洲)
【诗人名片】
刘细君是汉江都王刘建的女儿。武帝元封(前110—前105)中细君被作为公主嫁给西域乌孙国(今新疆温宿以北伊宁以南地)王昆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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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悲愁歌》原文赏析-刘细君古诗-两汉诗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