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夜歌(其三十七)
南朝民歌
怜欢好情怀,移居作乡里。
桐树生门前,出入见梧子。
【鉴赏】
继汉乐府之后,南北朝是我国民歌的又一繁盛时期。《子夜歌》是南朝民歌的一个重要部分。其曲调由晋代一位名子夜的女子所创。宋人郭茂倩的《乐府诗集》收《子夜歌》四十二首,均为情歌。形式五言四句,各自独立,风格绮丽、委婉、明快、自然,具有较高的艺术价值。
《怜欢》一诗,是一首爱的颂歌。首句起得突兀。首先叠用两个表爱的字“怜”“欢”,然后用“好情怀”与之成句,充分显示了女主人公对自己意中人的爱恋与赞美之情,为全诗定下了欢快的基调。第二句笔锋一转,选取男方的一个具体行为,对“好情怀”进行补充说明。正因为他“移居作乡里”,他对我才是“真情实意”,才是我“最亲爱的人”;反过来,正因为他是我“最亲爱的人”,才对我“真情实意”,才“移居作乡里”。两者互相补充,互为因果。三四句写法又有变化。表面是写梧桐和它的子实,实际上却是利用“梧子”与“吾子”的谐音双关关系,写女主人公与她的恋人。依据诗句,我们可以想象:一座年代已久的房舍,门口常有一位秀丽端庄的姑娘出入,或是担水,或是洗衣,或者只为出来走走。而在邻近一家新盖的房舍的窗前或门口,总有着一个小伙子深情的目光和健壮的身影在迎接着她,这是多么惬意而又富有诗情画意的情景。
全诗以女子的口吻出之。前两句着重赞美恋人,后两句着重表现自己的欢愉心情。两联互相对立但又有紧密联系。“出入见梧子”既是“移居作乡里”的结果,又是女主人公感情的基础。同时,前两句赞美恋人又表现了女主人公的欢愉之情;后两句表现欢愉之情又隐含着对恋人的赞美。全诗既有变化,又紧密交融,构成一个有机整体。
诗的另一艺术特点是以行动写感情,善于间接描写。全诗的重心是表现女主人公因与恋人相得而产生的欢愉之情,但却没有直接写到这一点,而是通过对行动与场景的具体描写,把这种感情间接地反映出来。夫妻恩爱,白头偕老,一直是我国人民理想生活的极境。“愿得一心人,白头不相离。”(汉乐府《白头吟》)“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白居易《长恨歌》)这些诗歌,正是这种理想在文学上的反映。但由于主客观的原因,我国旧时男女的终身相伴,常在结婚之后。而在这首诗中,两人尚未结婚,男方就“移居作乡里”,使“我”能够“出入见梧子”,还有什么能比这更令人高兴与幸福呢?全诗不着浓墨重彩,女主人公的欢愉之情现得淋漓尽致。
在写法上,头句抒情,二句写实,三、四句则运用民歌中常用的谐音隐语,组成一个动人的场景,使全诗显得灵活却又自然,富于变化而不呆板。
(赵炎秋)
文章标题:《子夜歌·其三十七》(怜欢好情怀)原文赏析-南朝民歌古诗-南北朝诗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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