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爱孟夫子,风流天下闻。
红颜弃轩冕,白首卧松云。
醉月频中圣,迷花不事君。
高山安可仰,徒此揖清芬。
【诗人名片】
李白(约701~762),祖籍陇西成纪(今甘肃天水),字太白,号青莲居士,自认为与唐朝皇室同宗。隋朝末年随先祖流落西域,生于中亚碎叶。五岁时,父亲将其带到蜀地,年少时在蜀地求学。他二十五岁时离开蜀地漫游,结交朋友,干谒社会名流。这期间曾去长安求官,却没有成功。天宝初年,通过玉真公主的推荐,被诏入京,担任翰林。但不久便因遭诬陷而离开京城,四处漂泊。安史之乱后,他做了永王的幕僚。后来永王因反叛被肃宗所杀,李白受到牵连,被流放到夜郎。虽中途获得赦免,但不久就因病去世了。
【注释】
①夫子:对男子的尊称。
②风流:风度潇洒。
③红颜:指年轻时期。轩冕:卿大夫之车服,代指官位爵禄。弃轩冕:谓鄙弃功名富贵。白首:指老年。卧松云:指隐居山林。
④中(zhònɡ)圣:醉酒。
⑤高山:喻人德行。徒此:只有在此。揖:作揖,表示敬意。清芬:比喻纯洁高尚的人格。这两句是赞美孟浩然高风亮节,不可企及,只有在临别时表示崇敬之意。
【译文1】
我喜爱超然物外的孟浩然,你举止风流潇洒天下闻名。年轻时你就鄙弃功名富贵,老来隐卧深山陪伴着松云。对月畅饮常常是尽醉为欢,迷恋山花不愿意侍奉国君。你的品格像高山难以仰攀,只有在此作揖向你表敬心。
【译文2】
我十分敬仰孟夫子,他超逸的人品天下闻名。青年时代起就鄙弃功名利禄不爱官冕车马,高龄白首又归隐山林摈弃尘杂。对月醉饮,常进入圣人的境界,迷恋大自然的景色不愿侍奉君王。品格之高巍峨的高山都不可企及,只有在此向你纯洁高尚的人格致敬。
【赏析1】
此诗大概写于李白寓居湖北安陆时期(727—736)出游襄阳时作。在这首诗里,誓不摧眉折腰事权贵的李白,以一种舒展唱叹的语调高度形象地概括了孟浩然不屑仕宦的一生,表现出对孟浩然终身隐居不仕高洁情操的赞美仰慕之情。该诗构篇线索分明,流畅自然,直抒胸臆。
开元二十七年(739),李白去襄阳拜访孟浩然。对于比自己年长一些的孟浩然,李白是非常仰慕的。该诗首联就用“风流”来形容孟浩然。什么是“风流?如下所言:孟浩然年少时就抛弃了荣华富贵,四十岁才去长安,终生隐居于襄阳,在山间明月映照下的晨宵里,他对酒当歌,享受在自醉中,又时常在花丛中流连忘返。这样闲适的情怀,着实让李白羡慕。让李白钦慕的还有他那高贵的人品,故有“高山仰止”的感慨。该诗只选取了几样事物,笔墨虽不多却写出了孟浩然高洁的品格。李白很少赞许他人,但对孟夫子却是如此仰慕,从中可以看出孟浩然的俊雅脱俗!该诗通过赞美孟浩然表现了李白本人的理想生活方式。诗作刚开始就提出“吾爱”,既表现了孟浩然的“可爱”,也表明了自己对孟夫子的敬爱。跟随感情的流淌自然成就此篇佳作,在行云流水间表现出了诗人率直的本性。
【赏析2】
此诗大概写于李白寓居湖北安陆时期(727—736)出游襄阳时作。在这首诗里,誓不摧眉折腰事权贵的李白,以一种舒展唱叹的语调高度形象地概括了孟浩然不屑仕宦的一生,表现出对孟浩然终身隐居不仕高洁情操的赞美仰慕之情。该诗构篇线索分明,流畅自然,直抒胸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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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赠孟浩然》古诗翻译赏析-李白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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